《抚顺特钢特冶炼钢厂51#保护气氛电渣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规定,开展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TgeLhqfBZZz3ZPZAeo-gA 提取码: vwpx
纸质报告查阅方式: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八号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厂内
联系人:任伟
电话:13904238979
邮箱:13904238979@139.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主要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打电话、信函或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