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节能环保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8访问量:5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要求,为使公众了解该项目的概况和项目实施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给决策部门提供科学依据,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节能环保改造工程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八号抚顺特钢院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1)1#电炉配套合金熔化炉等设施进行改造,控制系统改造。2)2#电炉配套合金熔化炉等设施进行改造,控制系统改造。3)2#VD炉改造成双工位。4)在原1#VD位置原址新建一台单工位VOD炉和1座单工位LF炉。5)新建2台单工位60tLF炉、1台双工位VD(机械泵设施利旧)6)拆除现有四环水泵房生活楼,主厂房东扩约55m,新建2条技术装备先进的模铸生产线。7)新建除尘器一套,用于VOD炉、新建LF炉、VD炉、上料系统等设施的烟气处理,新建除尘系统满足超低排放要求。8)新建退火炉。9)现有炼钢系统超低排放改造。10)以上装备配套设施。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评价单位:辽宁碧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链接如下: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beNM6F9nEkAYoaAa3oPcw 提取码:jfr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规模、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当地环境影响程度等看法,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后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公众参与的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科长

联系电话:13591555228

邮寄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八号抚顺特钢